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本科)实行一年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度。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可以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性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人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书写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案小结。
4.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
5.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6.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当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7.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查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8.随时了解病员的四项、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9.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当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10.担任住院、门诊的值班工作。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 0571-5697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