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院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政策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有关精神卫生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发现医疗缺陷或事故倾向,应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制止事态的扩展,做好善后补救工作,并向医务科书面报告。
2、负责所本科医疗质量管理和病区管理,领导本科医务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各项医疗任务。
3、参加和指导本科室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按时查房,及时组织新病员入院,参加疑难和死亡病例分析讨论。
4、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遵守行业规范,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2.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尊重、关心、同情病患;
3.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
4.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自主提高个人专业素质和能力;
5.具有团结合作意识;
6.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熟悉掌握药品和药用的使用、保存;
7.具有5年或以上精神科临床工作经验优先。
联系人: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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