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时上班,仪表端庄整洁,态度热情和蔼。负责精神科诊疗和值班工作。不擅自离岗。
二、认真做好首诊负责制,对重危病人要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做到及时抢救、治疗并逐级上报。
三、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处方制度》的规定要求书写病历、处方,对疑 似或传染病及时上报,做到不遗漏。
四、诊病时要认真细致,做到诊断准确,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履行告知制度,避免差 错,杜绝事故发生。
五、优质服务,不推诿病人,做好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
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七、 积极对疑难病例讨论会并发言,提高确诊率。
八、积极参加医院安排的业务学习,病例讨论会。钻研业务,学习先进的医疗技术,提 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开 展临床科研工作。协助医院康复科医师和精神康复病人进行康复治疗。
九、尊重精神疾病患者的人格,保护他们的隐私权。
十、严格执行麻醉、精神类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十一、搞好团结,尊重领导。尤其要处理好与护士、医技、护工等人员的关系。
十二、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十三、具有精神卫生专业,主任医师,有执业证,可变更注册。
十四、具有精神卫生专业,副主任医师,有执业证,可多点执业。
十五、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年龄要求: 25-55岁
联系人:人事科
电话: 0755-2683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