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1.在副院长的指导下进行医疗相关工作;
2. 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定期对科室组织检查,定期汇总检查情况,反馈给科室;
3. 接待医疗投诉,调解处理医疗纠纷。对已发生的医疗事故及时调查,组织讨论,做好医疗事故与差错的防范工作,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4. 组织开展医务科对医疗人员的培训与临床教育,提升医疗人员的能力水平,提高医疗质量;
5. 统计各科室初复诊情况;
6. 负责组织处理临时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协调管理工作;
7. 完成副院长交予的其它工作。
要求:1.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
2.品德端正,责任心强,无不良执业记录;
3.有较强的医患沟通意识和医患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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