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二、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及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三、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在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案小结;
四、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员病情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意见;
五、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接班工作;
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日到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八、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九、随时了解病员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十、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十一、坚持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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