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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南郑县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日期:2012-08-27 来源:中国医疗人才网陕西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和市人社局《关于2012年南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批复》(汉人社发〔2012〕104号)精神,结合县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2012年我县通过公开考试考核 ......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 2006〕10号)和市人社局《关于2012年南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批复》(汉人社发〔2012〕104号)精神,结合县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2012年我县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含紧缺医疗专业技术人才6名)。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为切实加强对南郑县 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南郑县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二)此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特邀县人大、县政协派员实施全程监督。
二、招聘名额和范围
(一)招聘名额:共计 56名,详见《南郑县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单位范围: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实施了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事业单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南郑县生源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包括:
1、高等院校未就业毕业生(以下简称 “未就业毕业生”)。
2、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包括服务期满的 “村官”(以下简称“基层工作人员”)。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或服务期满年限截止时间到 2012年8月31日,从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取得后的时间开始计算。
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种证件的发证日期为 2012年8月31日前。
急需且符合县上招聘计划专业要求的外县生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方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4、年龄为 18-35周岁,即1976年8月31日至199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5、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个人档案》、《毕业证》等且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学历须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网站验证。
6、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007年以来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我县基层振兴计划、“村官”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除上述六项招聘条件要求外,个别偏远山区镇属事业单位急需工作人员招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可适当放宽,各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南郑县 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的程序、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在南郑县政府网站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2年9月10日—12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县城北一路)
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户口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2)毕业证(学位证);(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6)本人档案。
3、资格初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按公布的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 1:3 的职位,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紧缺专业和特殊行业职位需求情况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对取消了职位计划的,考生可按其它职位条件要求改报一个职位,对没有符合考生所学专业职位的或放弃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退还报名费。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最终的资格审查以招聘办理手续时市、县人社局审核的报考者个人档案及提供的相关证件为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三)公共科目笔试及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采用百分制封闭命题,并会同相关部门承担考务工作。
笔试主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法律、职业道德、写作知识、科技和知识产权、人文及陕情常识、时事政治等9个方面的内容。本次考试无指定复习用书。
公共科目笔试后,分职位按考试成绩得分排定名次(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排前;相同学历的,公文写作题得分高的排前),并按招聘职位计划数 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进行二次资格审查。
2、面试。面试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抽调思想素质较高、社会公信力较强的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骨干人员组成评委库,面试评委成员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确定。面试按 100分命题。面试结束后,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面试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 50%、面试成绩的 50%,汇总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的排前;学历相同的,毕业时间早的排前;再相同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的排前),并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并通过县政府信息网公布。
考核和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的重点为报考者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思想道德以及《报名表》中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考核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本报考职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体检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职位计划数,公正、公平地确定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初选名单送交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资格复审、公示初选人员名单。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主管部门提供的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再次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或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将按照所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县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六)报批聘用。初选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初选人员的相关证件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终审。对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县人社局发给《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报考职位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编制、工资关系等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考试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涉及面宽、政策性强、事关我县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组织实施中的每个步骤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便于群众监督。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能自行其事,不得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考试命题、制卷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保密,以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素质。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资格审查,公共科目、面试的命题及考试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按规定给予处罚。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违犯招聘考试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南政办发[2012]124号人社局附件1.xls
南政办发[2012]124号人社局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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