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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尤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

日期:2014-07-15 来源:中国医疗人才网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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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 jobmd.cn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和《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核准2014年尤溪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尤溪县公务员局、尤溪县卫生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尤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有4个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各乡镇卫生院视同一个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1名,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14年尤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7.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8年7月21日至1996年7月2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2.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考生,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准予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4年7月2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6.报考乡镇卫生院护理、助产岗位的考生,持有2014年5月17日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准以报考。但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经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的合格成绩单,视同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7.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其它条件所指取得的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
8.报考本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7日。
(二) 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职位,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县公务员局、县卫生局统一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14年7月21日8:00至2014年7月27日18:00,登录尤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yx.smrsks.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也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报名时,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2.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由县公务员局、县卫生局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7月21日8:00起至7月29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登陆尤溪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7月31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7月21日上午8:00至8月4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将于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者已缴纳的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2014年8月18日—8月22日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上网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不退还报名费。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考生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起填写,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不间断连续填写至今;报考对“其他条件”有作要求的岗位的考生(如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报考乡镇卫生院护理、助产岗位的考生,如有参加2014年5月17日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其他条件”栏中可先填写相应执业资格。但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经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的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5.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者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考生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结束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卫生局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护理、助产专业笔试的主要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其它专业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星期六)下午2:30-4: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加分事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县卫生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8月25日至8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县卫生员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尤溪人事人才网、尤溪县人事考试网和尤溪卫生信息网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县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3)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登录尤溪人事人才网、尤溪县人事考试网或尤溪卫生信息网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卫生技术人员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和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务员局、县卫生局会同有关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岗位,需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1:1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如发现考生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1:1比例的,该岗位不组织面试。
县公务员局、县卫生局将根据考生预留电话在面试前3天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有关事项考生可登录尤溪人事人才网(http://www.yxrsrc.com/)、尤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yx.smrsks.com/)或尤溪卫生信息网(http://wsj.fjyx.gov.cn/)查询,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县公务员局、县卫生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合格的将通知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详见(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除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县公务员局、县卫生局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在此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尤溪人事人才网、尤溪县人事考试网或尤溪卫生信息网等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4.面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基本素质为主。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卫生技术人员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的组织:由县公务员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
3.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各用人单位在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考生的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三)公示和聘用
1.县公务员局、县卫生局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县卫生技术人员考试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尤溪人事人才网、尤溪县人事考试网和尤溪卫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新聘人员应在县组织人事部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5天的期限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县公务员局、县卫生局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二)尤溪人事人才网(http://www.yxrsrc.com/)、尤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 yx.smrsks.com)和尤溪卫生信息网(http://wsj.fjyx.gov.cn/)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尤溪县人事考试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和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尤溪县公务员局流动调配股(联系电话:6323322)或尤溪县卫生局人事股(联系电话:6325731)。
七、纪律和监督 www.yxsz p.com 
1.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尤溪县公务员局、尤溪县卫生局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履行职能作用,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监察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尤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尤溪县公务员局监督电话:5088926,尤溪县卫生局监督电话:6323076。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尤溪县公务员局和尤溪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表:2014年尤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尤溪县卫生局联系电话:6325731,监督电话:6323076 尤溪县公务员局联系电话:6323322,监督电话:5088926
主管 部门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经费方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比例 岗位资格条件 备注
最高年龄 专业 学历及类别 学位 政治面貌 性别 招聘对象 其它条件 招聘单位审核人姓名、联系电话
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 不限
尤溪县卫生局 尤溪县医院 180101 财政拨补 专技人员 (护理) 8 50:50 35 护理学类 中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尤溪县卫生局 尤溪县医院 180102 财政拨补 专技人员 (助产) 5 50:50 35 助产 中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尤溪县卫生局 尤溪县医院 180103 财政拨补 专技人员 (临床科室) 3 50:50 35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尤溪县卫生局 尤溪县医院 180104 财政拨补 专技人员 (药剂科) 1 50:50 35 药学、中药学、药物分析技术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尤溪县卫生局 尤溪县中医医院 180201 财政拨补 专技人员 (护理) 5 50:50 35 护理学类 中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尤溪县卫生局 尤溪县中医医院 180202 财政拨补 专技人员 (助产) 3 50:50 35 助产 中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合 计       61                      
尤溪县公务员局
尤溪县卫生局
2014年7月8日

福建地区分类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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